古巴批准首批32家民营企业 外媒:迈出“积极的一步”
来源: | 作者:2021-10-8 | 发布时间: 2021-10-08 | 35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据西班牙《国家报》网站10月1日报道,在菲德尔·卡斯特罗将古巴民营企业国有化半个世纪之后,微型、中小型民营公司得以在古巴恢复营业。专家表示,这是期待已久的结构性改革,可能会彻底改变古巴岛经济的游戏规则。在该法律生效和第一批申请提交仅10天后,政府在9月29日批准了首批35家中小微企业:其中32家是民营企业,3家是国有企业。它们中的大部分企业从事食品生产、制造、回收活动。新的民营公司最多可拥有100名工人,必须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成,它们将有权获得信贷和融资,但它们的进出口活动必须通过一家国有企业中转。法律还对专业活动施加了限制。会计师、律师、建筑师和工程师等人不能联合组建公司来提供服务。

报道称,古巴政府花了10年时间实施这项关键改革,这项改革自古巴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(2011年)以后在法律上便是可行的,但由于未解释的原因而被推迟实行。分析最近批准的这项法律,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这是“积极的一步”,有利于增加产量,促进民营部门在混合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
多年来一直主张发展中小企业的经济学家奥马尔·埃韦尔莱尼表示,恢复中小企业这种“务实主义”是“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”。但他指出,仍有许多不足和限制可能会阻碍新经济主体的工作,减弱该措施的积极影响。埃韦尔莱尼说:“举措必须更加灵活,而不是像过去那样(死板僵化)。”

顾问奥尼尔·迪亚斯认为,无论如何,这创造了新的局面,“这是历史性的一步,古巴人终于可以合法拥有私人公司,而且这些公司能够以非常广泛的商业模式开展工作”。6年来,迪亚斯一直为古巴“个体户”提供咨询工作,他指出:“1994年合法化的个体户经营还有很多限制,但如今个体户已经占到古巴劳动力的33%以上。现在国家出台了更加明确的法规,提供了更多的合法选择,相信个人的努力必能获得更好的结果。”

迪亚斯说,最近几周,有超过100名对利用新的中小微企业法创业感兴趣的人与他联系。他说:“我们看到民营部门正在发生新的重组,商业理念不再只关注国际旅游(酒吧、餐馆、出租屋)的需求,而是开始考虑国内需求,覆盖目前国民经济中稀缺的空间……有很多项目专注于食品生产、基于技术的建筑业务、可再生能源、商品生产以及各种产品的商业化。”

报道指出,迪亚斯并没有回避改革的限制。例如,微型(最多10名工人)、小型(11至35名工人)和中型公司(36至100名员工)将不得不求助国有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,而不能直接自己做。外国投资者也不能成为中小微企业合伙人。此外,政府禁止私人企业从事国家保留的100多项经济活动(电信、旅游、健康等),并且一名古巴人不能同时兼任两家中小企业的合伙人,还有不少专业服务被排除在民营范围之外。